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标签】受理|自诉案件

更新时间:2019-04-29

  核心提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主要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那么,?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注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注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注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上面所列的八个案件,,。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