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怎么办理新生儿医疗报销?

【标签】医疗

更新时间:2019-11-14

  核心提示:新生儿医疗报销只要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去社保中心办理手续即可。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新生儿医疗保险的知识内容。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项目须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的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