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否委托办理
【标签】《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委托办理
更新时间:2020-12-02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否委托办理?请让法律快车精品咨询栏目告诉您。
答:关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可以委托办理的情形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委托他人办理:
(一)年满60周岁或者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其中,因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台湾居民办理换发手续的,被委托人还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委托人患有疾病的证明。
(二)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办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三)在大陆投资、任职、就业、就学、学习、接受培训、从事交流活动以及在民航机组工作的台湾居民首次申请证件、签注,需由本人亲自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再次申请的,可由所在单位代办。代办单位应出具单位公函,并指定人员办理。代办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代办单位在被代办人与代办单位关系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11-19 0
-
02-06 1
-
05-24 0
-
04-26 0
-
07-27 0
-
11-21 0
-
05-24 0
-
04-20 0
-
04-28 0
-
05-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