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怎么申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标签】独生子女
更新时间:2019-10-17
核心提示:武汉市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填写登记表,并提交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到计生机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的程序。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结婚证、女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2、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一孩生育证明;
3、独生子女和父母的合影2寸彩照1张;
4、再婚夫妻还需提交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乡、镇、场)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
2、街(乡、镇、场)计生管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办证机构:
各街、乡、镇、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四、申办对象条件:
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属合法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均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已生育一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2、已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孩子,后死亡只剩下一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3、原未生育孩子、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4、早婚早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领取结婚证满一年并保证不再生育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原来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再婚后重新组合的家庭中只有一个孩子,又保证不再生育的,原未办证的,可申请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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