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武汉户口,另一方怎么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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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1-05

  核心提示:夫妻一方为武汉户口,另一方可以挂靠武汉户口的一方。但需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户口挂靠的办理程序。

  一、受理部门

  派出所

  二、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三、审批时限

  派出所、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处各1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结婚证(含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申报2个以上小孩);

  5、原籍户籍证明(农业人口通婚需乡政府与投靠人户籍证明、接受证明);

  6、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子女需出具在校证明。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2、由民警填写《户口审批呈报表》后,交户政内勤审核完毕交户政所长。

  3、内部审批:派出所报《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审核→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户政管理处将审批完毕的《申报户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后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未批准的情况反馈分局、派出所,由派出所通知申请人。

  六、公章

  “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七、文书

  《准予迁入证明》

  八、收费标准

  每证5元(鄂价【98】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