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怎样?
【标签】失业保险金
更新时间:2019-03-06
核心提示:武汉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失业人员的前单位已在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了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在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一、领取失业金的程序: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本人。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发放开户通知单》;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办事时限:10日
四、办理单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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