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怎么办理生育服务证?

【标签】生育

更新时间:2019-12-17

  核心提示:武汉市夫妻准备生育或依法收养第一个子女的,需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证应提交结婚证等材料到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武汉申领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一、领取对象条件:

  夫妻拟生育或依法收养第一个子女的;

  二、要提交的材料:

  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寸合影照1张。

  其中:

  1、夫妻一方户籍不在本街、乡、镇、场的,还需提交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2、夫妻双方属跨省流动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户籍地乡(镇、街)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当事人自愿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应持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到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2、由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到所属街(乡、镇、场)计生管理机构审核。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事人应按要求提交补正有关材料。

  3、《生育服务证》办理后,由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通知当事人领取。

  四、办证机构:

  1、女方户籍在本市或女方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单位所在街、乡、镇、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现居住地街、乡、镇、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1)夫妻女方户籍不在本市,男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因婚姻事实迁入本市居住的;

  (2)夫妻双方属跨省流动,且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五、收费规定:

  发放《生育服务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