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

【标签】行政单位|拒不执行判决

更新时间:2019-05-29

  核心提示:、裁定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么,,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即便是是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

  虽然行政机关属于诉讼中的特殊主体,但如果其不按照判决执行的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而且,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还可以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除此之外,、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对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