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能办理房产权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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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1-02

  核心提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就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代理人的同意。那么,想要给未满18周岁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不可以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按照通俗地理解,房产权证是一项财产权。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未满18周岁的人能够得到这种财产权吗?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也就意味着年从出生开始就是可以享有财产权的,所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的。因此,未满18周岁的人当然可以享有房产。

  年龄只是会影响到一个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民事权利能力,这两者显然是不同的概念。根据规定,18周岁以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完全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而10岁以上不满18周岁则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