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何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标签】行政

更新时间:2021-06-01

  核心提示:在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设立的分支机构,应该到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下面法律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何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服务对象

  凡广州市、区属企业和个人(暂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和增城)

  办理依据

  (3)《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

  (4)《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修正)(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9号)

  (5)《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穗常发〔2000〕10号)

  (6)《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穗劳社函〔2005〕845号)

  办理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分支机构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商业用途的、属永久性建筑的(不允许在临时建筑开办)、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不含公摊面积)、合法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2)分支机构应有3名以上(其中1名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取得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3)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

  办理程序

  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所需材料

  申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

  (1)《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支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原件;

  (3) 机构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4) 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 分支机构3名以上(其中1名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 办公和服务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7)原审批机构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批复原件;

  (8)服务质量责任书原件。

  联系方式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所在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资料转递途径

  法人单位送审、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期限

  属管辖范围,程序正确及资料齐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理完毕。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服务事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