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独生子女证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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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07

  核心提示:洛阳市符合条件的可以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放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

  1、发放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⑴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

  ⑵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的,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⑶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⑷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

  ⑴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⑵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⑶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分别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由外省(市、区)迁入本省,或一方在本省另一方在外省(市、区)的独生子女父母,已在当地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省计生部门及有关单位应予承认,并落实奖励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