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异地就医,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标签】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19-07-21

  核心提示: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报销需提交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材料到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异地医疗保险报销的知识内容。

  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或核准的,参保人在青岛市医保统筹区域之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主要有五种类型:1.异地转诊;2.异地急诊;3.异地安置;4.长期驻外;5.学生回原籍治疗。

  一、异地医疗保险报销的申请材料:

  1、急诊(门诊)病历原件;

  2 、住院病历(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放化疗记录、医嘱单等复印件;

  3、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4、发票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异地转诊的,提供备案生效的《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急诊资格审批表》;

  (2)属于学生原籍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关于该学生学籍、原籍及住院情况的证明。

  二、报销的程序:

  1、递交病历材料等申请报销材料;

  2、实施初审核并确定是否受理;

  3、确定受理的,收取报销材料并出具业务办理加执单;

  4、30个工作日后,持回执单及经办人身份证等,领取报销费用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