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农村五保供养如何申请

【标签】供养

更新时间:2020-03-02

  核心提示:在合肥,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等弱势人群可以申请农村五保供养。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合肥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6号)第二章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农村五保供养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04]294号)第一条: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必须是农村中确实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

  本人申请材料、村委会审核材料

  办理程序

  1、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初审,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一周后上报。

  2、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

  3、县级民政部门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后审批。

  4、审批后的人员名单须在村务公开栏再次张榜公布一周,如无异议,则颁发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五保供养卡》。

  办理时限

  2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0551-62652841 0551-627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