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镇居民怎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标签】生育
更新时间:2021-03-30
核心提示:海口市城镇居民生育第一个孩子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持结婚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城镇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申领程序。
城镇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程序
一、申领对象
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申领程序
1、城镇居民怀孕后持结婚证、户口簿或身份证明向居委会计生员申报,经居委会审核后由计生员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报。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根据申报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城镇居民一孩《生育服务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给申请人。
三、相关法律依据: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城镇居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可以在怀孕后持结婚证向女方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申报,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免费享受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服务证的申领、发放和管理办法,依照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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