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设立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要什么条件?
【标签】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0-03-28
核心提示:武汉市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需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立条件:
1、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
3、依法与所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制定管理规章、岗位责任、员工培训制度,并成册可用;
5、计算机网络具备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连通的条件,医疗收费实现计算机管理,具有专职计算机操作和维护人员;
6、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无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7、零售药店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8、所有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依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及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定点条件
(一)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还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零售药店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遵守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
(三)依法与所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制定管理规章、岗位责任、员工培训等制度,并成册可用。
(五)计算机网络具备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连通的条件,医疗收费实现计算机管理,具有专职计算机操作和维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正常经营一年以上、零售药店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无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医疗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符合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其他医疗机构应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具有符合规定的执业或上岗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
综合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承担住院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批文,住院床位数一般不少于20张。
只承担门诊医疗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
(八)零售药店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九)所有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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