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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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7-09

  核心提示:广州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是多少?广州2013年4月1日起提高低保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拟从530元提高到585元,番禺、萝岗、南沙的农村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85元,白云、花都、从化、增城的农村低保标准从420元提高到500元。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具体介绍。

  城镇低保标准提高55元

  广州市从2013年4月1日起提高低保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拟从530元提高到585元,番禺、萝岗、南沙的农村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85元,白云、花都、从化、增城的农村低保标准从420元提高到500元。此外,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孤儿养育标准和政府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也相继提高。

  城镇低保标准从530元提至585元

  据了解,,从2013年4月1日起,将广州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85元。而农村低保标准方面,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拟从530元提高到585元;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从420元提高到500元。

  此外,广州此次也提高了城镇低保“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其中,“三无人员”的低保救济金,按低保标准1.3倍计算,从689元提高到760元。记者了解到,除从化市农村低保提标后所需的新增资金由广州市财政与从化市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外,其余由各区、县级市本级财政自行解决。

  孤儿养育标准从1180元提到1330元

  按方案,广州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其中,城镇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80元,而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中,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从800元提高到880元;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从630元提高到750元。

  同时,从4月1日起,广州也提高城乡孤儿养育标准,参照本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平均增幅12.6%计算,广州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180元提高到1330元。而广州政府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