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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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2-14

  核心提示: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吗?《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45条还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立案;对于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请求提起公诉,,即把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